越近年末,工资薪金、年终奖就越成为关注焦点!
最近很多税务局提示
如果您有两处(含)以上任职受雇单位并取得工资薪金收入,同一月份有两个(含)以上任职受雇单位同时为您扣除了每月5000元的减除费用,这可能导致您需要在今年汇算时办理补税或退税。
为减轻您在年度汇算期间的办税负担,现提示您选择在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扣除每月5000元的减除费用,并告知其他单位不再扣除。
处理方案:
方案一:
各单位同时扣除了每月5000元的减除费用,综合所得汇算时,由于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一般情况下需要补缴个税。
方案二:
按照税务局提示:选择在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扣除每月5000元的减除费用,并告知其他单位不再扣除,综合所得汇算时,也有可能要补税,但补税金额会比较少。
提醒:
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补税的,或年度汇算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且不需要补税。
举例:
某居民个人2020年度每月从两个单位都取得5000元工资,不考虑其他情况:
方案一:两个单位同时扣除了每月5000元的减除费用,平时不交税,由于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综合所得汇算时,也不需要补税。
方案二:选择在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扣除每月5000元的减除费用,并告知其他单位不再扣除,平时则预缴一部分个税,由于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综合所得汇算时,也不需要补税。
【对比】:方案一平时不预缴,汇算也不补;方案二平时预缴,汇算也不补。
热点问题
01
在同一单位:年内补发/取得两次年终奖,如何算个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员工一个纳税年度内第一次取得年终奖已经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办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则第二次取得年终奖不能再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办法,应并入当月工资薪金计征个人所得税;如果第一次取得年终奖入当月工资薪金计征个人所得税,则第二次取得年终奖可以选择是否再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办法。
02
项目提成可以当成全年一次性奖金申报个人所得税吗?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一、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因此,项目提成应并入工资薪金申报个人所得税,不能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申报。